10月12日,此前登上热搜的山东淄博村民在老房拆除22年后,获得180万拆迁款变勒索金被判10年一案有了最新消息。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从被告人宋某全、宋某国家属宋女士处获悉,该案二审将于10月13日在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宋女士告诉记者,此次开庭他们将会提交新证据,辩护人将为宋某全和宋某国作无罪辩护。据宋女士向记者提供的出庭通知书显示,该案于10月13日-14日上午9时30分在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据记者获取到的该案一审判决书显示,法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以来,被告人宋某国、宋某全以自家老宅拆迁未获得补偿、宋某某侵占集体财产等理由多次到各级政府、纪委等部⻔举报、控告宋某某,在有关部⻔对其诉求已作出答复的情况下,二人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举报、控告等方式相要挟,向宋某某索要无中生有的拆迁补偿款。
图为拆迁的旧宅
2020年9月至10月,被告人宋某国与宋某某商谈宋某国家拆迁补偿费等费用以及宋某国、宋某全举报宋某某等问题。2020年10月31日,被告人宋某国、宋某全及宋某坤(宋某国、宋某全父亲)与宋某某签订宅基地补偿协议,主要内容为“西山社区在旧村宅基地拆迁时未给予任何赔偿。经到市档案局查证约400平方米。经双方协商并参照近几年邻村拆迁补偿标准加之精神补偿费等(每平方4500元)共计180万元,此款包括社区扣发宋某国福利等费用,本人因以上事宜到各级信访纪委反映宋某某的所有问题到此为止。补偿款和本协议在2020年11月3日一并支付和签署执行,并保证不出现任何问题,协助做好其他随访人员的工作。”
法院称,为避免因被告人宋某国、宋某全举报而受到纪律处分和责任追究,2020年11月3日,被害人宋某某被迫向宋某国银行账户转账共计180万元,宋某国当日转账给被告人宋某全86万元。
另查明,淄博市西山社区于1998年进行旧村改造,因拆迁宋某坤(宋某国、宋某全父亲)旧宅,西山村委共补偿旧宅拆迁费4269元。被告人宋某国、宋某全的母亲王某华于1998年3月31日领取补偿款2000元、于1998年5月13日领取补偿款2269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宋某国、宋某全以非法占有目的,以举报、控告等方式相要挟,敲诈勒索他人财物18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构成敲诈勒索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宋某国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宋某全起辅助或次要作用,系从犯。两人分别被判处10年和7年有期徒刑。
据媒体此前报道,1998年,山东淄博西山村进行旧村改造,宋某全、宋某国兄弟家的老宅被拆除。宋家兄弟称,其房屋拆除前未签订拆迁协议。事后,村里开具证明,给予宋家4000多元补偿。但宋家兄弟认为补偿面积与实际不符,少了130多平方米,且补偿仅针对地上建筑,未涉及宅基地使用权,因此多年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
2020年,宋家兄弟与时任淄博市淄川区城南镇西山村党支部书记宋某某签订《宅基地补偿协议》,获得180万元款项。宋家兄弟始终认为这是“迟来的拆迁补偿”,然而这180万元却让他们的命运急转直下。
2023年,西山村党支部书记宋某某报案称被敲诈勒索,宋家兄弟被带走调查。2025年6月24日,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宋某全、宋某国犯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十年。随后宋家兄弟提起上诉。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徐韶达
校对 石伟
延伸阅读
男子获赔1300余万拆迁款被开发商控告敲诈勒索获刑 终审无罪获38万国家赔偿
10月9日,华商报大风新闻曾持续报道的河南郑州市民朱双喜被开发商反告敲诈勒索获刑一案有了最新进展,他获赔38万国家赔偿并赔礼道歉。
“当初事发后,我家3名亲人相继辞世,对我打击非常大。”被判无罪的朱双喜哽咽着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自己被抓后错过评高级职称的机会,“如今除要求国家赔偿外,我还希望追究相关办案人员责任。”
开发商报警——
出具自愿支付1300余万拆迁款承诺书两年后报案,男子涉嫌敲诈勒索被起诉
遭错判男子朱双喜今年61岁,家住郑州市金水区庙李镇。
他出示的相关证据显示,2000年,他拆掉老宅上的旧房子建成5层洋房,7年后又在洋房东侧建成一栋6层框架结构的标准间楼房,两栋楼房面积共计1500平方米。
图为朱双喜家的新房
朱双喜介绍说,2012年11月份,他们当地启动城中村拆迁改造,按照《二十里铺村城中村改造搬迁补偿安置方案》规定的补偿标准,他家1500平方米的房子只能获得200平方米的毛坯安置房和74万元补偿款,他认为这样极不公平,未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他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2017年7月17日,开发商河南圣鸿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鸿公司)工作人员来到他家里,在当地政府工作人员见证下,他们签订了《搬迁补偿安置补充协议》。
朱双喜出具的证据显示,同年7月24日,圣鸿公司给他出具的“承诺书”称,他们与朱双喜签订的3份补充协议全部属于公司自愿,今后因这3份补充协议产生的任何法律纠纷,“全部责任由我和公司承担,均不影响朱双喜在此3个补充协议中应该享有的权利。”
圣鸿公司给他出具的“承诺书
记者看到,该“承诺书”上面盖有圣鸿公司公章以及该公司两名相关负责人的签名。
朱双喜回忆说,接下来两天,圣鸿公司履行了协议,分两次给他支付了协议约定的1300余万元拆迁补偿款。
朱双喜伤心地说,令他没有料到的是,事隔两年后的2019年8月7日,圣鸿公司突然向郑州市金水区警方报案称,当初与他签订的那些协议不是自愿的,“他们说如果不给我拆迁补偿,我就不搬家,不同意拆迁,这样就耽误开发进程。”
同年8月28日下午5时左右,正在河南信阳鸡公山景区旅游的朱双喜被郑州市公安局东风路分局民警带走,次日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拘。
同年12月17日,金水区检察院以朱双喜犯敲诈勒索罪起诉至金水区法院。
终审判无罪——
法院第一次判4年,第二次判一年半,最终判无罪
郑州市金水区法院的一份判决书载明,2021年7月30日,该法院一审宣判称,朱双喜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追缴涉案赃款1300余万元。
一审宣判后,朱双喜不服,向郑州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同年10月29日,该法院以“原审判决事实不清”撤销金水区法院的那份判决,发回重审,金水区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2022年11月25日,金水区法院以朱双喜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涉案赃款84万元被依法追缴。朱双喜还是不服,再次提起上诉。
2023年2月27日,华商报大风新闻以《男子拆迁获赔1300万,开发商出具“自愿承诺书”2年后报警》为题报道此事,引起各方关注。
2023年8月8日,郑州市中级法院终审判决朱双喜无罪。获知消息后,朱双喜喜极而泣,“我被错误羁押了541天,终于等到了昭雪这天。”
朱双喜终审获无罪
朱双喜的妻子对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介绍说,丈夫被判无罪后已于2024年3月办理了正常退休手续,单位也给他补发了这些年来积压的工资和相关待遇,2021年2月18日被金水区法院取保候审,从看守所出来次日就住进了医院,一段时间以来身体一直在恢复中,但目前耳鸣还没有恢复,“这件事给我们全家的伤害太大了。”
无罪后索赔——
称事发后3位亲人去世,错过评高级职称,共索赔约260万
2025年7月9日,朱双喜向郑州市金水区法院提起国家赔偿,8月4日该法院立案受理。
朱双喜称,他申请了多项国家赔偿,“我是河南省水利厅下属的郑州水文水资源测报分中心职工,属省直事业单位,工资薪级与职称直接挂钩。”
他说,当初自己正在申报高级职称时突然被抓,导致错过评高级职称的机会,如今自己已满了60岁,亦办理了退休手续,他索赔因冤案错过高级职称评审造成的工资待遇损失补偿费32.1万元。
他还告诉记者,这些年来他母亲、岳母和姐姐三位亲人相继去世,给他精神上带来沉重打击,综合各方因素他索赔100万元精神抚慰金。
“我被羁押期间,每天除了忍受精神压力外,还遭受病痛折磨,苦不堪言。”朱双喜哽咽着说,他同时还索赔人身自由赔偿金、因错误羁押造成的人身健康损害住院治疗费等共计约260万元。
此外,他还请求郑州市金水区法院给他登报道歉,为他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同时还要求到他居住社区以及工作单位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
获法院判赔——
法院决定赔偿38万元,并向受害人朱双喜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10月9日,郑州市金水区法院出具《国家赔偿决定书》,决定由该法院向朱双喜支付限制人身自由赔偿金约25.68万元、精神抚慰金12.8万元,共计38万余元。同时决定由金水区法院向朱双喜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驳回他的其他诉求。
郑州市金水区法院出具《国家赔偿决定书》
朱双喜对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称,他是10月9日晚上7:37收到该决定书的,他对该国家赔偿决定不满意、不认可,但目前已告一段落,“下一步,我坚决要求追究相关办案人员的责任,希望相关部门尽快启动对那些违法办案人员的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