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网购墙贴画收到“律帅事务所”信件称“退货就起诉”,商家:频遭退货,无奈之举
近日,有网友爆料称,其在某平台网店购买装饰墙贴画时,随货收到了一封商家的“感谢信”。据该网友晒图显示,这封"感谢信"以“定制产品不退不换”为由,称顾客若拒收将起诉。信内强调,商家退货收件地址为“律师事务所”,并盖有某律所公章。随即有眼尖网友发现,该“感谢信”的落款并非真的律所,而是将“律师”写作了“律帅”,实际落款为“浙江张凯律帅事务所”,公章内容也同为“律帅事务所”。
对此,专业律师指出,因该“律帅事务所”根本不存在,所以商家未构成伪造公司印章罪,但此行为已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消费者出示自己收到的“感谢信”。 网络图
消费者:收到“感谢信”实为威胁
网友发帖显示,这封“感谢信”不管是落款还是公章,都设计得极为巧妙,存在刻意误导——“浙江”的“江”字一横覆盖“帅”字顶部,公章的“帅”字旁则有文字叠加干扰。“就很像律师的‘师’字,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明显是商家刻意为之。”
该网友在店铺购买评价区留言称:“很满意商品,本身不需要退货,但是商家的‘感谢信’让人心情非常不好。”她提到,“商家话里话外都是威胁的意思,退货就要被起诉的说法,劝你们改改,不要做法盲了。”她附图片表示,商家的快递包装盒上也用红字印有“退货要被起诉”“收件地为律师所”等内容。
消费者收到的快递包装上印有“退货地址是律师事务所”的字样。 网络图

商家:频遭退货,这是“无奈之举”
23日,上游新闻记者向相关店铺负责人核实此事。对方承认,确实随单寄出上述“感谢信”,但声称这是店铺的“无奈之举”。“生意难做,其实没有威胁大家的意思,只是希望顾客不要退货。”负责人解释,店铺销售的是一次性定制宣传产品,此前屡次遇到顾客使用完商品后又退货的情况,“退货理由千奇百怪,退货次数数不胜数。”
“哪怕购买下单之前已和消费者约定好,不退不换,客户答应了。结果产品做好发出后,对方一句‘时间来不及了’直接拒收,我们因此损失惨重。”她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先说快递费,光打印出来的面单就是5元,更大件的快递费更贵,基本20元左右。如果顾客退货,退货后的东西为定制产品,不能二次销售,只能当废品处理。”
店铺负责人坦言,发这样的“感谢信”对店铺没有任何好处,如果有其他办法,她们也不会这样做。“小本生意实在难,公司已经快倒闭了。”当被记者问及为何用“律帅”替代“律师”,是否有虚构公章时,负责人表示“不想解释,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拒绝回应。
同日,记者致电该电商平台消费热线咨询此事,工作人员明确告知,该商家“退货就要起诉买家”的相关行为,已经违反了平台相关退货退款规定。“该店铺明确标注是七天无理由退换货店铺,消费者有权退货。若双方有退货纠纷或事前有所约定,也可申请平台介入处理。商家此行为既不可取,也违规。”
就该商家刻“假公章”伪装律所甚至“威胁”要起诉消费者的行为,该工作人员建议,可在商品页面直接以“欺诈”类型举报该商家。“我们会在1-3个工作日处理完毕。”
消费者在评价商品时表示商家的告知书有“威胁”的意思。 网络图

律师:律所经查不存在,商家涉嫌违法
江苏盛望律师事务所唐训进律师向记者证实,的确有消费者就此事向其咨询。他针对“感谢信”分析称:“商家虽写着‘感谢信’,但实为‘恐吓’信,即商家通过虚构事实(虚假的律师事务所地址和威胁起诉),使消费者在产生误解(如误信其退货将面临法律诉讼)的情况下,放弃行使合法的退货权利。”
他强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对于定制商品,通常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定,这仅限于商品无质量问题的情况。
“更重要的是,商家虚构了一个根本不存在的律师事务所,用‘律帅’代替‘律师’试图瞒天过海。”唐训进称,自己在查询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发现,浙江根本不存在这样的一个律所,而所谓的“律帅事务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也无法查询到相关记录。
唐训进强调,该商家伪造公司印章的行为有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嫌疑,存在被公安机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予以行政拘留的可能性。不过,他表示,因该“律帅事务所”根本不存在,所以商家未构成伪造公司印章罪。
上游新闻记者 周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