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港府是否要求新加坡引渡罗冠聪?李家超发声)
文 观察者网 熊超然
9月29日,英国《金融时报》报道称,被通缉的乱港分子罗冠聪持签证前往新加坡后被拒绝入境,还一度被扣留拘押,事发14个小时后遭遣返。同日,新加坡内政部回应称,罗冠聪入境不符合其“国家利益”。
据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公报网站发布的问答实录,9月30日,有媒体记者就此事件提问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新加坡与香港其实有移交逃犯的协定,特区政府有没有要求新加坡政府合作去引渡罗冠聪回香港?
对此,李家超回应称,罗冠聪涉嫌危害国家安全,被香港法院发出拘捕令,是《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下的指明潜逃人员,特区政府必终身追究其法律责任。任何国家都不应该包庇罪犯。危害国家安全是严重罪行,特区政府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会以一切可行方法,终身追捕罪犯,更不会放过任何潜逃人员。
香港《南华早报》9月30日报道称,全国港澳研究会顾问刘兆佳认为,新加坡方面的想法可能是,希望避免卷入政治困境。“如果新加坡拒绝引渡罗冠聪,就等于违反与香港的引渡协议;若同意引渡,又会因与美国关系密切而遭到美西方的批评。”刘兆佳这样表示。
针对罗冠聪申请所谓“政治庇护”的行为,我外交部发言人此前曾表示,罗冠聪是被香港警方通缉的犯罪嫌疑人。我们坚决反对任何国家、组织和个人以任何方式干预香港事务、干涉香港司法、出于政治目的包庇违法犯罪分子。不管反中乱港分子如何乞求外部庇护,他们的结局只有一个,就是彻底失败。
9月30日,李家超回答记者提问(港媒图)
在《金融时报》起初的报道中,引述了一部分罗冠聪本人的单方面说法。
如今持有英国国民(海外)护照(BNO)的罗冠聪称,他本人在获得新加坡签证三周后,于9月27日从美国旧金山乘坐飞机落地新加坡,此后一度被拘留四个小时,新加坡政府在未作任何解释的情况下讯问了他,然后才告知他被拒绝入境,但未给出任何理由。
《金融时报》还援引一些知情人士透露,在被拘留期间,罗冠聪曾联系了一些人,这些人向英国和美国政府提到了这起涉及罗冠聪的事件,但目前尚不清楚这些国家的政府是否联系了新方。事发14个小时后,罗冠聪被安排飞回旧金山,并于当地时间9月28日早上抵达。
此后,新加坡内政部在答复《联合早报》时表示,罗冠聪入境并不符合新加坡的国家利益,他抵达樟宜机场后,接受询问以及入境和安全评估,随后被拒绝入境。新加坡内政部还强调,签证持有者在入境时,仍须接受进一步检查。
图为乱港分子罗冠聪(资料图)
《金融时报》提到,罗冠聪此次前往新加坡实际上是“有风险的”,因为新加坡和中国香港地区签订了引渡条约。
《南华早报》则指出,根据香港与新加坡两地现行的引渡协议,两个司法管辖区应相互移交任何被控或被判处至少一年监禁的罪行逃犯。但法律也规定,如果逃犯的罪行被视为“政治性”,或此人因其种族、宗教、国籍或政治观点而被起诉或定罪,或此人被移交后可能面临不公平待遇,引渡请求可能会被拒绝。
自《香港国安法》实施后,此前多名曾鼓吹香港“独立”的乱港分子逃亡海外。2020年7月31日,香港警方以涉嫌煽动分裂国家、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名,正式通缉6名逃亡海外的港人,并可能考虑冻结他们和相关组织的在港户口,其中就包括罗冠聪。
作为“港独”组织“香港众志”(已宣布解散)的前主席,罗冠聪于2020年7月1日《香港国安法》生效前连夜乘飞机逃往伦敦,并扬言继续在国外从事乱港活动,此后他还面见过前港督彭定康及前美国国务卿蓬佩奥。而同样出自“香港众志”的另一大乱港分子黄之锋,目前则被拘押在狱。
9月30日,媒体记者在向李家超提问时,还提到美国驻港澳总领事伊珠丽(Julie Eadeh),她上个月刚刚履新,便迫不及待搞起“政治小动作”,公然邀请陈方安生、刘慧卿等反中乱港头目出席其到任招待会。对此,9月27日,中央港澳工作办公室、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大公报》评论文章,警告伊珠丽若敢越过“红线”,必将遭到严厉反制。
图为美国驻港澳总领事伊珠丽(视频截图)
作为香港特首,李家超表示,领事有责任恪守有关国际公约和外交惯例,以符合外交官身份的方式履行职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或形式干涉中国内政和香港事务,应该尊重中国主权和香港法治。“我希望任何驻港领事,都做建设性的事,不要做破坏性的事。”
来源|观察者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