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工伤认定”当事人称施害者事后多次否认性侵,还打电话威胁酒店

极目新闻记者 李迎 曹雪娇
9月23日上午,全国首例“性侵工伤认定”案当事人崔丽丽与前公司天津市德科智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德科智控)劳动争议案将在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八里台第二法庭一审开庭。
崔丽丽换上事发当天的衬衣和鞋子(潮新闻记者 李沐子 摄)
当事人崔丽丽穿着被性侵当天的衣服和鞋子来到法庭(极目新闻记者摄)
9月22日,崔丽丽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事发后由于记忆不清,她曾多次找到上司王某对峙,但王某均否认性侵事实。直到一次对峙时,崔丽丽称自己调取了当晚酒店走廊的监控视频,王某立刻转变态度,称要和崔丽丽“坐下来谈一谈。”
崔丽丽拒绝王某的请求并准备报警,事后王某给崔丽丽发微信“承认”性侵:“无论你喝得多醉,我都不应该把你抱回你的房间,不应该脱掉你的裤子。”崔丽丽还称,王某事后还因酒店提供监控视频一事打电话威胁酒店,称酒店侵犯了他的隐私。
23日,崔丽丽和前司劳动争议案开庭,她重新穿上遭受侵害当天的衣服和鞋子来到法庭。“穿上它代表着我不再害怕这双鞋。”崔丽丽称,遭受侵害当晚,她光着脚跑回自己的房间,之后,她曾多次在梦中寻找这双鞋,梦里怎么也找不到。后来,事发酒店将鞋子寄给她,这也是她在事发后第一次穿,“(之前)我是有所害怕的,今天穿上,还可以。”
此前报道
全国首例“性侵认定工伤”案女子追偿50万,此前劳动仲裁裁决113万
9月4日,全国首例“性侵认定工伤”案当事人崔丽丽向潮新闻记者透露,此前被搁置的停工留薪期待遇等(劳动争议案)已正式收到传票通知,确定该案将于9月23日在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此前劳动仲裁裁决113万元,这次我又新追加了8个月停工留薪期工资约50万元。”崔丽丽告诉记者,选这个日子开庭正好距离她被侵害2周年,而其停工留薪期截止日期是今年9月22日,“所以我认为一审法院做了很多考量。”
据潮新闻此前报道,2023年9月22日一次商务酒宴,作为公司销售总监的崔丽丽受公司指派赴杭州出差,其间参加商务宴请后醉酒,遭到公司实控人(总经理)王某性侵。
在经历一段时间的断片、应激、自我怀疑后,崔丽丽于当年10月3日前往事发酒店调取监控并与酒店值班人员一一沟通取证,回忆起当日部分细节,识破王某的谎言以及对她可能实施性侵的情况,并拨打110报警。案件经开庭审理,于2024年4月2日判处被告人王某强奸罪事实成立,有期徒刑四年。
图为事发当天的监控截图 来源:看看新闻

案子虽然赢了,但2024年4月18日,崔丽丽所在公司以其“未遵守请假制度、无故旷工”为由将其强制开除。由此,开启了崔丽丽工伤认定的漫漫维权之路。
2024年12月3日,崔丽丽收到了天津市津南区人社局出具的《认定工伤决定书》。《决定书》显示,此事故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五)项规定,属于工伤认定范围,予以认定为工伤。因不服工伤认定,公司方于2025年1月,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3月24日,天津市津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认定公司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裁决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以及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各项费用共计113万元,该事件成为国内首例获工伤认定的职场性侵事件。对此,公司方同样不认可,提出上诉。
同年5月,工伤认定案再次开庭,庭上出现了王某出具的一份笔录,但并未改变最终结果,7月16日工伤案宣判,判决驳回公司诉讼请求。8月11日,历时20多天的等待,公司未提出上诉,工伤案《行政判决书》最终生效。
工伤行政诉讼判决胜诉后,崔丽丽在法院门口拍摄 受访者供图
崔丽丽曾表示,之前公司方不认可的停工留薪期待遇等(劳动争议案)因工伤案未决,该案一度中止审理,彼时其已向主办法官申请重启该案。
面对再次要步入法庭,为自己的权益斗争。崔丽丽仍坚定表示,希望通过自己的案例,推动企业完善职场保护机制,让权力不对等不再成为性侵的温床。“我想再次告诉职场女性,遭遇侵害不是耻辱,沉默才会让施暴者更猖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