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醉酒骑车与货车剐蹭,11个月后身亡!货车司机被关押273天重审无罪,获国家赔偿15.5万元
10月9日,谷先生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事发后,由于被关押,他货车司机的工作没保住,也失去了经济来源,获得的15.5万元国家赔偿金刚好支付这期间的一系列律师费。
货车司机与电动车发生剐蹭
11个月后醉酒骑车人身亡
货车司机被判一年二个月
10月9日,货车司机谷先生向红星新闻记者介绍,他于1968年出生,以开货车谋生。2019年10月12日14时10分许,他驾驶长达17米并满载石子的重型半挂货车前往濮阳送货,沿213省道由北向南行驶时,剐蹭到同向行驶的刘某中醉酒驾驶的两轮电动车。
谷先生的货车 受访者供图
“当时骑电动车的人好像喝醉了,骑车摇摆,不在一条直线上,我觉得货车与骑车的人还隔着一个车道,就想着开车超过他。”谷先生回忆,超过电动车时,他从右前侧后视镜中发现,货车右后轮剐蹭到对方,电动车和骑电车人随即摔倒往右斜前方侧滑,由于车速快,当时往前行驶了一段距离才停住车。下车后,他发现骑车人伤得不轻,就立即用手机拨打110、120报案。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天津市津实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证实,送检的被告人谷某坤的血液中未检查出乙醇;刘某中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43.7mg/100ml。
一审刑事判决书提到,事故发生近11个月后,2020年9月1日,醉酒骑电动车的刘某中在家中死亡。河北华科大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认为,刘某中的死亡符合交通事故造成颅脑严重损伤,长期卧床制动,致呼吸、循环衰竭死亡,证实刘某中的死亡与本案的交通事故存在因果关系。
谷先生介绍,2020年11月20日,刘某中近亲属与他投保的保险公司达成民事调解协议,刘某中近亲属得到保险公司赔偿72.2万元。
在刘某中死亡近半年后,2021年2月24日,河南内黄县公安局以涉嫌交通肇事犯罪为由将谷先生刑事拘留;2021年8月27日,法院一审判决谷先生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谷先生说,由于对一审判决不服,他提起了上诉。2021年11月11日,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定,撤销上述刑事判决,并发回重新审判。2021年11月23日,法院对谷先生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结束了273天的关押。
“证据发生变化”,检察院撤回起诉
货车司机被关押273天
获国家赔偿约15万元
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在重审过程中,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检察院以证据发生变化为由,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并获准许。2023年7月20日,内黄县人民检察院出具决定书,决定对谷先生不起诉。
谷先生提供的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决定书显示,经法院审查查明,谷先生自2021年2月24日被刑事拘留直至2021年11月23日被取保候审,期间共计被关押273天。2023年11月6日,谷先生以重审无罪为由向本院申请国家赔偿。
法院出具的国家赔偿决定书受访者供图
内黄县人民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一条第四款“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等相关规定,本院为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系本案的赔偿义务机关,谷先生有权申请本院给予国家赔偿。
根据国家统计局2023年5月9日公布的2022年度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114029元,日平均工资为436.89元,故谷先生应当获得的人身自由赔偿金为436.89× 273=119270.97元。
关于谷先生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问题,本案中,谷先生被关押273天,可以认定为造成严重后果,精神损害抚慰金可按照人身自由赔偿金总额的百分之三十酌定,故对谷先生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确定为35781.29元 (119270.97×30%=35781.29元)。
综上,法院一审判决谷先生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后在重审期间作无罪处理,故应向谷先生支付赔偿金:人身自由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约15.5万元;驳回赔偿请求人谷先生其他国家赔偿请求。
谷先生说,他曾要求内黄县检察院立案调查此事,试图弄清这起交通事故纠纷的具体责任,目前仍在进一步申诉中。红星新闻记者就此案咨询内黄县检察院,截至发稿暂未获回复。
延伸阅读
上海一骑车人"高速"遭遇小孩"回头杀" 瞬间飞了出去
骑行是当下热门的运动
但由此引发的
交通事故和矛盾纠纷
也越来越多
近日
长宁区法院就审理了一起
因骑行者与小朋友碰撞
引发的诉讼
骑行爱好者撞上男孩
双方不服责任认定,闹上法院
事故发生在去年6月
当时,袁女士正在
长宁外环步道内的骑行道上骑车
经过一个路口时
与一名冲到骑行道上的男孩
发生碰撞
图为事故发生瞬间
男孩看到飞驰而来的自行车
下意识地后退
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傅君 长宁区人民法院法官:
从视频上来看,(男孩)应该是想跑到对面的道路上去,但正好她骑行过来了,旁边还有一辆骑行的车辆,小朋友可能下意识往后退。
长宁区人民法院法官接受采访
根据属地派出所的认定,孩子一方承担事故主要责任,骑行人负次要责任。
二人双双摔倒 视频截图
但双方对此认定并不认可
并起诉至法院
图为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骑行者认为,小朋友突然折返,外加家长监护失责,是事故主因。
屠凯平 律师、骑行者代理人:
小朋友往前面跑,突然回头这个动作,我们正常是不会预料到。此外,家长也疏于看管,没有看住小朋友。
屠凯平律师接受采访
而孩子一方则认为,骑行者当时的速度达到时速30公里,不仅超过了《道路交通法》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的规定,即便参照当时外环步道最高时速25公里的规定,也超速了20%;并且骑行人当时没有紧急刹车,这些才是事故的原因。
史羽鸿 律师、孩子方代理人:
这个情况我们在本案当中也申请了司法鉴定,经过鉴定,她确实存在超速100%的情况。

史羽鸿律师接受采访
最终
法院判决认定
孩子一方由于没有注意观察、监护失责,承担44%的责任;
骑行人因超速、没有及时制动,承担36%的责任;
绿道管理方没有给予必要充分的提示警示,也承担20%的责任。
事后,步道管理方将骑行道的限速从时速25公里降低到了15公里。
图为骑行相关提示
骑行相关事故频发
上海出台文明骑行公约
事实上,近年来随着骑行成为热门运动,相关交通事故日益高发,其中车速过快是首要原因。有骑行者在网络上晒出的视频显示,有的时速接近30公里,更有甚者能达到50公里。
有骑行者在网络上晒出的视频显示,有的时速接近30公里
对此,法律专家表示,骑行速度确实是管理难点,我国当前法律中没有对人力自行车的限速有明确规定。
陈振宇 律师 上海市律协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委员:
所以现在很多时候,政府管理方在公共道路上只能进行倡导,比如限速15-25公里以下,但骑行者突破了这个速度,要对其实施行政处罚也是非常难的。
陈振宇律师接受采访
与此同时,一些骑行者也认为,既然是在公园或绿地专设的骑行道上行驶,骑行者相较行人,便享有更高的路权。
骑行爱好者:
我觉得那个是骑行专用道,还有专门的人行道,不同的路用不同的颜色作了区分。
此外,骑行道上相关的警示标识、限速标识等也不够充分。
骑行爱好者:
可能只在入口处提醒过,但在每个驿站里面并没有反复提醒。所以,我觉得骑行的提示力度是不够的。
对此,法律专家表示,绿地道路与市政道路不同,并没有明确规定谁更享有路权。而骑行者也应当认识到,骑行道并非"竞速场",绝不是用于飙车的场所。
孙维飞 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
以追求速度为目标的骑行肯定是不行,对这条骑行道来说,这样是异化了它使用的目的,它不是提供你竞赛的。骑行道没有封闭的话,就意味着人还是可能穿过去的。
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孙维飞接受采访
据了解,为平衡骑行者和行人、游客的不同需求,营造和谐的骑行环境,上海已于2023年底出台了相关文明骑行公约,对滨江骑行限速每小时15公里,遇急弯、交叉口等路段时,限速不超过每小时5公里。
图为骑行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