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广东19岁的小伙小黄,被17岁同居女友小周以10万元卖给缅甸电诈园区主管,被剃了头发,关进小黑屋,每天被要求参与电诈,完不成业绩则会遭受毒打,耳朵都被打得听不到声音了。
8月17日,潇湘晨报记者联系到了小伙的姐姐黄女士,其讲述了弟弟被骗缅甸的详细经历,同时,她还将弟弟的遭遇发布在某平台,希望更多年轻人能够以弟弟为诫,提高警惕,避免被骗。
△当事人家属发声。
小黄及家属能否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以主张哪些权益?8月18日,潇湘晨报记者采访了国家“双千计划”法学专家、芙蓉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平凡。
陈平凡表示,根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小黄作为直接被害人,其家属(如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有权在小周涉嫌诈骗罪的公诉案件中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本案中,小黄因小周的诈骗行为被贩卖至缅甸,导致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家属可作为适格主体参与诉讼。
小周的行为(诱骗、贩卖)直接导致以下物质损失,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01条规定的“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范围: 医疗费用:因电诈园区暴力殴打造成的身体伤害产生的治疗费用; 误工费:被非法拘禁期间无法工作的收入损失; 赎金损失:家属为解救小黄支付的35万元赎金; 其他直接费用:如解救过程中产生的交通费、通讯费等。
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75条及司法实践,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因此,家属无法主张小黄被殴打、拘禁导致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但可单独提起民事诉讼。 小黄及家属有权在小周被公诉的案件中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主张医疗费、误工费、赎金赔付、解救费用等直接物质损失,但精神损害赔偿需另案主张。建议家属尽快委托律师介入,准备充分证据(医疗票据、支付凭证、解救过程文件)以争取全额赔偿。
△19岁的小黄和女友。
潇湘晨报此前报道:
“我弟弟那么爱她,却被她10万元卖掉”
黄女士告诉记者,弟弟今年19岁,在今年2月份被她的女朋友用10万元的价格,卖到了缅甸的凯旋园区(电诈园区)。
黄女士一家是广东湛江人,在广州生活。弟弟小黄今年19岁,和他的女朋友小周是2024年在台球厅认识的,两人加了微信,之后聊天,然后同居,成为情侣。
小周今年17岁,黄女士第一次见到她的感觉是“精神小妹”,她穿得很性感,用的包包等配饰也很时髦,都是大牌。小周告诉小黄,自己是福建人,父母是干部,在各地都有投资。
“她身上那些大牌,看起来像是仿品。”黄女士表示,她不明白弟弟为什么会那么迷恋这个女孩,从自己和这位女孩的接触来判断,她认为小周在刻意包装自己,现实情况可能并不像是自己说的那样。她评价弟弟的行为,“典型的恋爱脑。”
两人恋爱后,小周不停地给小黄洗脑,说自己家族在缅甸那边有生意,希望小黄能够和她一起去缅甸工作。2025年2月2日,小黄瞒着家人和小周一同去了泰国曼谷。“他发朋友圈我们才知道他去泰国了。”黄女士回忆道。
△小黄的女友小周。据小黄家属讲述,小周面临公诉。
噩梦开始:被持枪押往缅甸电诈园区
黄女士在她发布的帖文中写道:“可是后来到了边境就不对劲了。我弟弟说来接他的人是有枪的,并且还没收了他的护照和手机,我弟弟求那个女生把手机给他玩,他才有机会发消息告诉家人,我们迅速报了警。”
△小周的照片,打造有钱、四处游玩的人设。受访者提供
两人来到泰缅边境后,小周谎称要去接别人,把小黄丢下后就走了。而小黄则被持枪人员直接押到了缅甸凯旋园区。
小黄进入凯旋园区后,被剃了头发,园区的人让他去敲键盘诈骗别人,完成不了业绩就要关小黑屋,并且遭受毒打。小黄的主管告诉他,他是花了10万元从小周那里买来的,必须在园区创造业绩。小黄每天要工作16至20个小时,园区的看管者动不动就用铁棍打他的腰,抽他耳朵,饭也吃不饱。在高强度的折磨下,小黄瘦了几十斤,耳朵也被打得听不到声音了。
后来小黄也骗不到人,园区的人就告诉他要赔付才能回家。小黄的家属也开始在国内找人,最后在缅甸潮汕商会的帮助下,和园区的人进行斡旋,最终赔付35万,在今年6月份回到了国内。与出国前相比,小黄瘦了很多,皮肤也变得黝黑。
至于小黄的女友小周,在10万元卖掉小黄后,在泰国玩了10天,回国后被警方控制。黄女士告诉潇湘晨报记者,目前,小周涉嫌诈骗罪,面临检察机关的公诉,原计划在7月底开庭的案件,已延期一次,近期将开庭审理。黄女士表示,他们全家人希望小周受到法律的严惩。“才17岁,谁能想到,她能干出那么坏的事情来。”
潇湘晨报记者曾永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