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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2秒讲清楚! 警方撤销“家长质疑校服质量被拘7天”处罚:当事人想找份工作并复婚,办案人员或被处分甚至担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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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撤销“家长质疑校服质量被拘7天”处罚:当事人想找份工作并复婚,办案人员或被处分甚至担刑责

警方撤销“家长质疑校服质量被拘7天”处罚:当事人想找份工作并复婚,办案人员或被处分甚至担刑责

极目新闻首席记者 舒隆焕

2023年12月,甘肃庆阳宁县34岁的邓建国在网上发视频,质疑其儿子就读的小学校服存在质量问题,涉事校服企业报案。同年12月13日,邓建国被宁县公安局网络安全监察大队以寻衅滋事为由行政拘留7天。

今年9月2日,宁县公安局向邓建国出具了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此前,该局一位领导向他表达了歉意。

9月7日,邓建国对极目新闻记者表示,事发一年八个月后,终于洗掉了自己的“污点”。接下来,他想找一份工作,想和妻子复婚,好好生活。律师分析,该案相关人员可能受到行政处分,如果存在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的行为,相关人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宁县政法委工作人员表示,调查完毕后会通报详情。

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知情人供图)

男子因质疑校服质量被拘7天

邓建国对极目新闻记者称,平常他对孩子的健康问题格外关注。2023年秋季开学后,儿子从宁县盘克镇中心小学拿回来了校服,他发现衣服标签上标注的成分与面料质地有问题,心生疑虑。校服由宁县兆春服装厂生产。多方沟通未果后,邓建国于2023年12月1日在网上发布质疑校服质量安全和校服乱象由谁监管的视频,点击量达14.9万。几天后,宁县市场监管局向邓建国送达了质检报告,邓建国不认可。

此后,邓建国又在网上发布“问题校服仍然未被召回”的视频,点击量达10.2万。宁县兆春服装厂以邓建国发布视频后,该厂签订的价值100万元的订单被客户取消为由,2023年12月8日向宁县公安局报案,要求对邓建国以寻衅滋事进行刑事立案侦查并追究其刑事责任,或者以散布谣言对其进行治安管理处罚。

宁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受案并对邓建国询问后,于2023年12月13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因在网上举报儿子学校校服质量问题,邓建国以寻衅滋事被拘留7天。拘留结束后,邓建国申请行政复议,未得到支持。他又向庆城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将宁县政府、宁县公安局告上法庭。

庆城县法院于2024年7月11日作出判决,驳回邓建国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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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判决书,该款春秋季校服的标签标注为100%聚酯纤维,但检测结果为聚酯纤维94.9%、氨纶5.1%,标签成分与检测结果不符。同时,庆阳市质量计量检验检测中心对夏季校服抽样检测发现其棉含量为31.8%、涤含量为68.2%,不符合夏季校服棉含量不得低于35%的国家标准。

庆城县法院认为,宁县兆春服装厂制作的校服存在质量问题,学生的权益依法应当保护,邓建国维权的想法应当支持,但其诉求应当通过正当合法的途径加以解决,而非在社交平台上发布质疑视频。

因不服上述判决,邓建国上诉至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庆阳市中院认为,宁县公安局作出的案涉行政处罚决定程序违法,认定事实的证据不足,依法应予以撤销。但是鉴于案涉拘留决定已执行完毕,无撤销的必要。确认宁县公安局行政拘留决定违法,宁县公安局赔偿邓建国3237.08元。

邓建国告诉极目新闻记者,拘留结束后,邓建国先后遭遇失业和离婚的双重打击,还被诊断为抑郁症。周围人也在用异样的眼光看待他。他认为,二审胜诉虽还了自己清白,但拘留决定不撤销,会成为他一生的“污点”。

该案经媒体报道后,引发广泛热议。邓建国向甘肃省高院申诉,希望撤销对他的行政处罚决定。今年8月,宁县官方回应媒体称,该县成立了由县政府牵头的工作专班,对该事件进行全面调查核实。

校服的标签数据与检测结果不符(知情人供图)

警方撤销行政处罚决定并致歉

9月7日,邓建国对极目新闻记者称,因抑郁症发作,他于8月20日住院治疗,9月1日出院。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庆阳市人民医院的出院证明书显示,今年8月20日,邓建国在该院精神心理科病房入院治疗,诊断显示他伴有“精神病性症状的重度抑郁发作”等。

邓建国出院次日,宁县公安局作出了撤销此前行政处罚的决定。决定书显示:邓建国因寻衅滋事被该局决定行政拘留7日。经查,该处罚决定经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程序违法、认定事实证据不足,确认行政拘留决定违法。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决定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

邓建国告诉记者,不久前,宁县公安局一位领导还向他表达了歉意。对方表示,该局在此次事件的处理上“工作不到位”。邓建国接受了宁县公安局的道歉,已在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签字。另外,他已收到因拘留7天获得的3000多元赔偿金。

警方撤销“家长质疑校服质量被拘7天”处罚:当事人想找份工作并复婚,办案人员或被处分甚至担刑责

此前,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加良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指出,宁县警方做出上述撤销决定,表明自行纠错的态度,也合乎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有权申诉或者检举;行政机关应当认真审查,发现有错误的,应当主动改正。

邓建国对极目新闻记者表示,事发至今已过去一年八个月,自己的“污点”终于洗清了。接下来,他想好好治病,找一份工作,好好生活。这个案件发生后,他和妻子离婚是迫不得已的,但两人有感情基础,“我个人想(复婚),但不知有没有这个可能。”他坦言,这件事走到今天,自己已不在乎周围人的眼光,也不关心官方如何处分该案相关人员,以后不会因为寻衅滋事,对其工作、生活和孩子等造成影响,这是最重要的,“目前已还我清白,不构成寻衅滋事就行。”

邓建国质疑质量的校服(受访者供图)

律师称当事人起诉涉事企业于法有据

邓建国对极目新闻记者称,涉事校服企业对他的名誉、精神已经造成损害。数月前,他已通过民事诉讼维权,当地法院已介入,暂无最新进展。邓建国认为,他经历的这个案件应该起到警示作用,避免“寻衅滋事”被滥用,“我认为不能因为这个‘口袋罪’或一个莫须有的罪名,让百姓吃亏,这非常不公平。”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对极目新闻记者表示,根据相关规定,警察在执行职务中,因故意或者过失造成的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或者其他执法错误的,应当根据警察在办案中各自承担的职责,区分不同情况,分别追究案件审批人、审核人、办案人、鉴定人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对执法过错责任人员,应当根据其违法事实、情节、后果和责任程度分别追究其法律责任,包括给予行政处分。另外,该案相关人员如果存在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行为,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赵良善对极目新闻记者表示,根据相关规定,自然人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遭受非法侵害,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法院应予受理。涉事校服企业报案后,邓建国被错误拘留,先后遭遇失业和离婚的双重打击,还被诊断为抑郁症,其精神和生活受到了严重影响,他起诉涉事企业要求精神损失等赔偿,于法有据。

9月7日,极目新闻记者就该案最新情况致电宁县政法委,值班人员表示,该案调查结束后当地会对外通报详情,对该案相关人员的处分,纪检部门会介入。记者致电宁县宣传、纪检等部门,未获回应。

📸 何光宗记者 安怡孙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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