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化之年,在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与省广电总台的共同推动下,《清风苑》杂志社与江苏城市频道强强联手,打造全国首档聚焦检察官履职抉择的全媒体法治专栏——《检察官的决定》。
检察官,是国家公诉人,是法律监督者,更是公平正义的守护人,他们的每一个决定,背后都是法、理、情的权衡,连接着社会秩序和百姓冷暖。从今天起,我们将通过一个个鲜活的案例故事,带您走进检察官的工作日常。
(一)一次不寻常的开庭
2025年3月6日,江苏省常州监狱,一场离婚诉讼即将开庭。原告林静(化名)坐在轮椅上,由母亲推着,从南京赶来。而两位检察官早已在会见室等候。离婚本是民事案件,为何检察官会亲自出庭?这名坐在轮椅上的瘦弱女子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能让检察机关如此重视?一切,都要从四年前法院移送的一条线索说起……
检察官与坐在轮椅上的林静沟通
(二)一条线索,揭开数年隐痛
2021年4月,法院在审理一起刑事自诉案时,发现被告人下落不明。而案件背后,竟可能涉嫌遗弃犯罪。线索被移送到南京江北新区检察院,交到了检察官杨晴手中。
“原告瘫痪五年,丈夫不仅不闻不问,更卷走所有钱财,人财两空。”杨晴回忆道。
林静未瘫痪前旧照
林静,曾是一名导游,婚后第四年,她突然感到双腿无力,并且一天比一天严重,后经诊断,她患上了一种中枢神经系统的罕见疾病,最终发展成全身瘫痪,无法生活自理。那时,她才28岁。
“我每天坐在轮椅上,看着楼下的人……为什么我不可以?”林静的声音,带着绝望。更令人心寒的是,丈夫常某在她病重期间,哄骗她卖掉婚房,拿走一百多万房款,人间蒸发。走投无路的林静,向南京江北新区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控告常某遗弃。
林静全身瘫痪无法自理
由于林静无法提供常某的确切住址,让公告送达、开庭审理等流程都无法实现。法院经审查后,决定将常某可能构成犯罪的线索,同时移送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然而,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杨晴和同事获知一条信息,公安机关接到线索展开初查后,仍未及时立案,于是立即联系该案的具体侦办人员,要求对方说明不予立案的原因。
图为林静与丈夫的结婚照
七天后,警方立案,并对常某网上追逃。次年12月底,在外躲藏了近五年的常某被通缉到案。2024年3月,南京江北新区检察院以涉嫌遗弃罪,对常某提起公诉,法院最终判处常某有期徒刑十个月。
但,这就结束了吗?并没有。
(三)检察机关支持离婚起诉
办案过程中,检察官发现林静生活极度困难,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市、区两级检察院联合拨付6.5万元救助金,街道、残联、妇联、民政等多个部门也陆续加入帮扶。然而,林静还有一个未了的心愿:离婚。
案件讨论会现场
“丈夫宁可坐牢,也不愿履行责任。”林静说。
于是,检察机关再次行动,启动民事支持起诉,帮她整理证据、出庭支持。这才有了文章开头监狱中的那场特殊庭审。
2025年3月6日下午5点,近三个小时的庭审终于结束,林静也等来了自己渴盼已久的结果。
“婚离掉了……谢谢。”林静轻声说。
家人为林静拍照
走出监狱,路边的白玉兰开得正盛。林静让母亲推她到花前,用手机拍下这个值得纪念的春天。
“看到她重新燃起希望,我觉得一切付出都值得。”杨晴说。
(四)检察官打出“组合拳”
本案中,检察机关不仅完成刑事追责,更启动了司法救助、民事支持起诉,多部门联动,打出一套有温度的“组合拳”。
检察官与林静合影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普通犯罪检察部主任周绪平评价:“这不是就案办案,而是真正做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救助一方”,用心用情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是“枫桥经验”在检察工作中的生动实践。
一桩离婚案,四年检察情。
检察官上门看望林静
法律的温度,不在于冰冷的条文,而在于执法者为民的初心与担当。
正如电影《第二十条》中那句台词:“我们办的不是案子,是别人的人生。”
而这一次,检察官的决定,改变了林静的下半生。从刑事到民事,从查案到救心,检察官一次次回访、一次次沟通,用责任与温度书写了“司法为民”的动人篇章。
图为两名女检察官
检察官,是法律的守护者,更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守望者!
来源:南京零距离
(来源:红星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