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该有多绝望啊!”江苏高三男生被邻居冲撞致死案开庭,死者家属称被告当庭翻供
                                        11月3日,江苏响水高三男生张某豪被邻居冲撞致死案在响水县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潇湘晨报记者从张某豪的母亲处获悉,法院未当庭宣判。
张某豪母亲透露,此前被告人王某桂承认故意撞人,但在庭审中,面对法官提问,王某桂当庭翻供,称“当时脑子猛了”。但检方随后出示司法鉴定、证人证言等证据,王某桂一时语塞,以至于前后多次出现自相矛盾的表达,改口称自己并没有想要杀人,只是想要伤害张某豪。
△张某豪骑行电动车被撞击。受访者提供。
正月初八两家曾因小事冲突,三个多月后发生撞击事件
响水县公安局向县检察院出具的《起诉意见书》显示,2024年5月29日13时许,犯罪嫌疑人王某桂在开车回家的路上,于G15沈海高速便道遇到正在骑电瓶车上学的被害人张某豪,因两家地界纠纷犯罪嫌疑人一直怀有报复心理,遂开车掉头追赶并尾随被害人,后于响水县开发区国盛纺织南门往东70米左右处加速撞击被害人张某豪所骑电瓶车,致被害人张某豪受伤严重,经法医初步判断,张某豪损伤程度构成重伤或以上。
△张某豪在学校时的留影。母亲称他很有希望考入重点大学。受访者提供。
张某豪母亲告诉潇湘晨报记者,张某豪在家里排行老二,案发时,他是江苏省响水中学高三学生。“这是当地最好的高中,他成绩也很好,三次模拟考试的成绩都可以读重点大学。”
                                            事故发生后,张某豪被送往当地医院,被判定为脑死亡。随后家人将其转到上海的医院治疗,同样被判定为脑死亡。经过一年多的治疗和抢救,张某豪于2025年7月29日不幸离世。公安机关认为,王某桂的行为涉嫌故意杀人罪。起诉意见书还提到,犯罪嫌疑人王某桂认罪认罚。
张某豪母亲称,案件发生时,王某桂36岁,未婚,也没有正式的工作,和母亲在家中生活。“他妈妈种什么菜,他就吃什么。”王某桂的家与张某豪的家就隔着一条巷子,两家是邻居关系。
2024年春节两家曾发生过一次冲突,张某豪母亲记得很清楚,当天是农历的正月初八(阳历2月17日),两个儿子都回家过年了。王某桂在道路上堆放鸡粪,张某豪的爸爸去交涉,王某桂态度蛮狠,两家发生冲突,有相互推搡的行为。张俊豪的哥哥出来后,把王某桂抱住。张某豪出来看到情况后,表示不要吵了,“不要再吵了,我已经报了警。”没想到张俊豪的话,似乎激怒了王某桂:“你就是张某豪啊?就是你要考大学啊?”
△张某豪生前照片。受访者提供。
被告人王某桂当庭翻供,新的证据、证人证言让其认罪
11月4日,潇湘晨报记者从张某豪母亲处得知,被告人王某桂当庭翻供。其在个人作案动机、撞人性质等多个方面为自己的行为进行辩解。
在11月3日的庭审中,法官提问:“你知道自己开到近100码的速度,会让孩子有生命危险吗?”,王某桂回答:“我不知道,我当时头脑发懵了。”检方称,在此前的口供中,王某桂已经承认自己故意撞人,为何又称自己头脑发懵。司法鉴定意见显示,王某桂在撞击张某豪时,精神并无异常,具备完全行为能力。在证据面前,王某桂一时语塞。
                                                张某豪母亲提到,检方现场还出具了一份证人证言,这份证言是与王某桂同一拘留所的“狱友”提供的。被拘留期间,王某桂曾与该“狱友”多次聊天,表达了自己“被张家压了一头”,想要报复即将高考的张某豪的想法。
在检方摆证据面前,王某桂又改口称,自己并没有想要杀人,只是想要伤害张某豪,并且事发后,自己还拨打了110和120进行了报警处理。检方表示,王某桂当时的报警,只是按照交通意外来报警的,并没有说真话。
在庭审中,张某豪母亲第一次得知案发时的细节。张某豪当时为了躲避后车,先后三次变道,“可以想象一下,他当时有多绝望啊!”而尾随其后的被告人王某桂也三次变道并两次加速。“他辩解孩子没有被撞飞,而是在他的车顶。然后他匀速刹车,把孩子往前拖了一段距离之后孩子才掉下来。”张某豪母亲表示,当在法庭上被质疑是否看见这一情况,王某桂回应称安全气囊弹开了,所以没有看见孩子掉下来,是自己的猜测。
张某豪母亲认为,为了不让他人看到自己的罪恶行为,王某桂一直在选择合适的时机,一直等到有公交车驶过,挡住前方人员的视线,才加速撞击张某豪。“他就是想弄成普通的交通事故或者肇事,想要逃避责任。”
潇湘晨报记者曾永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