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天婚姻,千万勒索,害命一条。
9月19日,备受关注的“翟某某索要千万财产逼死丈夫”案有新进展,翟某某因敲诈勒索获刑12年,法院顶格判决彰显司法对婚姻诈骗零容忍,为受害者讨回公道的同时,也警示社会:婚姻不是敛财工具。
翟某某(左)和苏某某合照
>>>闪婚42天
通过婚恋网站相识结婚,丈夫留遗书跳楼身亡
2017年3月,翟某某与WePhone创始人苏某某通过婚恋网站相识,仅3个月后便闪婚。
两人登记结婚,婚姻存续的42天内,翟某某以举报苏某某公司相要挟,索要1000万元及海南价值319万元的房产,苏某某被迫支付660万元并变更房产所有权。
当年9月7日,苏某某因持续遭受威胁跳楼身亡,遗书披露翟某某的勒索行为,指称翟某某为“逼死自己的人”。
该案因涉及“闪婚勒索”“程序员自杀”等标签成为舆论焦点,部分法律人士认为判决对类似婚姻诈骗行为具有警示意义。
翟某某(左)和苏某某生活照
>>>一审宣判
胁迫索财并致被害人自杀,构成敲诈勒索罪
9月19日,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对翟某某涉嫌敲诈勒索案作出一审宣判,认定其通过胁迫手段索取财物并导致被害人苏某某自杀,构成敲诈勒索罪,判刑12年,并处罚金10万元,同时需赔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7万余元。
记者联系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证实,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阶段,律所王嵩岭律师是苏某某家属委托的代理律师。王律师在庭审中强调,翟某某的胁迫行为与苏某某自杀的因果关系,并推动刑事追责。
此前2023年3月,北京市朝阳区法院一审判决翟某某退还苏某某家属现金、汽车共近千万以及撤销翟某某海南、北京两套房产的个人所有权。
但苏某某家属并未止步,坚持追究其刑责。翟某某曾多次提出调解,均被苏家拒绝。苏某某的哥哥曾表示:“她想用金钱换取谅解,门都没有,我们要让她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我弟弟的命不能用钱衡量,我们要的是法律的公正。”
>>>严厉惩处
综合考虑敲诈勒索判刑12年,属于较高量刑
对于此次翟某某为何被判12年赔7万?知名律师谭敏涛受访指出,翟某某被判12年,是因为法院经审理认为,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敲诈既遂的数额是660万元,剩余钱款未勒索成功,属于犯罪未遂,但660万元勒诈的数额属于特别巨大。
“根据《刑法》规定,敲诈勒索罪的最高刑罚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法院在量刑时,考虑了翟某某犯罪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综合考虑判刑12年,属于较高的量刑,体现了司法对这种严重犯罪行为的严厉惩处。”
对于翟某某被判赔偿7万余元,谭敏涛表示,是因为经审查,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魏某某等人因被害人苏某某死亡而造成的丧葬费、交通费等经济损失共计7万余元,这一赔偿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所以法院予以支持。
“在刑事案件中,目前我国法律规定,并没有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抚慰金一说,所以,只判决7万元的实际损失费用。”
>>>案件后续
翟某某虽认罪认罚,并不意味着一定不会上诉
谭敏涛从翟某某过往行为分析认为,“今天宣判后,翟某某多半会上诉。”
在2023年民事一审判决后,翟某某曾表示不服并提起上诉,但后来又撤回了对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的上诉申请。
而在此次刑事一审中,翟某某曾当庭认罪认罚。“不过,认罪认罚并不意味着她一定不会上诉,她可能会对判决结果进行评估,若认为判决结果不符合自身预期,认为量刑过重,仍有可能行使上诉权利。当然,具体还得看她是否最终接受判决结果。”
翟欣欣曾是北交大硕士
对于苏某某家人后续维权,谭敏涛表示,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苏某某的家人获得了一定赔偿,根据法院公告,翟某某退赔了全部违法所得。
此外,依据2023年北京市朝阳区法院的一审判决,翟某某需退还苏某某家属现金、汽车共近千万元,以及撤销翟某某两套房产的个人所有权。如果她未完全履行这些判决,苏某某的家人可以通过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等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
>>>警示意义
通过非法手段在婚姻中攫取利益将受法律制裁
谭敏涛认为,“此案明确了敲诈勒索行为在婚姻关系中的法律界限,即使存在婚姻关系,若一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威胁、要挟等手段索取另一方财物,构成犯罪的,将依法受到惩处,今天的判决为类似案件的审理提供了重要参考。”
从现实角度看,此案警示人们在婚姻中应秉持真诚、合法的原则,任何企图通过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的行为都将面临法律风险,有助于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婚姻观,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定和健康。
此案也警示人们在婚姻关系中要坚守法律底线和道德准则,当婚姻和金钱挂钩,难免会使人失去理智,不要企图以婚姻来获得不法财产,任何试图通过非法手段在婚姻关系中攫取利益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同时,此案也提醒我们,婚姻应该建立在平等、尊重与爱的基础上,而不是将其作为获取财富的工具。双方在婚姻中应相互扶持、共同经营,避免过度追求物质利益,要注重情感的培养和精神的契合。此外,在面对婚姻中的问题和矛盾时,要通过合法、合理的方式解决,而不是采取威胁、要挟等不当手段。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李华 编辑 李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