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9日,江苏盐城响水县即将迎战高考的19岁男生张某豪,在上学途中被多年邻居王某某驾车蓄意掉头追赶、加速撞击,致脑部严重受损,历经14个月昏迷救治后不幸离世。11月2日,被害人母亲张女士向新黄河记者证实,这起由邻里琐事积怨引发的故意杀人案,将于11月3日上午在响水县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家属强烈希望依法严惩肇事者。
据警方起诉意见书显示,王某某因两家地界纠纷怀恨在心,当日驾车遇张某豪后蓄意追赶撞击,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故意杀人罪。张某豪家属的代理律师指出,被告人主观恶性明显,应以故意杀人罪依法追责,同时呼吁邻里理性化解矛盾,避免悲剧重演。
邻里琐事积怨酿悲剧,高三学子殒命高考前夕
张女士对新黄河记者表示,孩子的奶奶和肇事者的母亲是几十年的老邻居,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争执过几次,这几年就没怎么说过话了。“我们并没有深仇大恨,而且我儿子根本和他不熟悉。我和我老公也都是一直在外面打工,直到我儿子高二我才回来带他学习,和邻居家也没有什么交流。两家的老人几次争吵,我也都是去拉开她们。”
图为事发现场
2024年5月29日,儿子出事那天,张女士正好在上海看完病准备回家和孩子父亲一起给孩子高考加油助威。“当天中午我突然接到老师的电话,说孩子来学校的路上出车祸了。我老公赶紧给村里人打电话,有邻居说情况属实,还说肇事者就是我们家隔壁的王某某。”张女士表示,事发后儿子在医院里住了14个月,这期间一直没有醒来过,医生当时还用通俗的解释跟我们说,“孩子的脑子里面都被撞散了。”
张某豪在医院昏迷14个月后去世
张女士称,儿子张某豪出生于2005年,出事的时候才19岁,当时还有几天就要高考了。“我们全家人都希望他这几年的辛苦学习可以取得一个好结果,结果我好端端的一个孩子就这么被他给毁了,而且这期间肇事者的家人也没来医院看过孩子,也没给我们道过歉,希望可以严惩肇事者。”
警方认定故意杀人,律师发声:严惩凶手并呼吁理性处理纠纷
在一份响水县公安局出具的起诉意见书中,新黄河记者看到,2024年5月29日13时许,公安局接到王某某报警称在响水县开发区珠江路米兰纺织旁发生交通事故,接报后交警迅速出警处理事故,肇事人王某某自愿至公安局配合调查处理事故。在事故调查处理过程公安局侦查人员发现,事故双方系邻居且双方家庭有多年矛盾纠纷,经调查,公安局于2024年5月30日对王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于2024年5月30日15时许被公安局传唤到案。
经依法查明,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与被害人张某豪系邻居,2024年5月29日13时许,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在开车回家的路上于G15沈海高速便道遇到正在骑电瓶车上学的被害人张某豪,因两家地界纠纷犯罪嫌疑人一直怀有报复心理,遂开车掉头追赶并尾随被害人,后于响水县开发区国盛纺织南门往东70米左右处加速撞击被害人张某豪所骑电瓶车,致被害人张某豪受伤严重,经法医初步判断,张某豪损伤程度构成重伤或以上。2024年5月31日王某某被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13日,经响水县人民检察院批准以故意杀人罪执行逮捕,后被羁押于响水县看守所。
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以驾驶机动车故意冲撞被害人张某豪的方式危及被害人生命,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涉嫌故意杀人罪。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规定,将此案移送审查起诉。
图为法院出具的传票
北京存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胡胜利律师是被害人张某豪家属的代理律师之一,此前他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乡村邻里关系本应和睦融洽,但本案中双方家庭因琐事引发矛盾,最终导致被告人采取恶劣手段实施报复性犯罪,酿成张某豪遇害的悲剧。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其主观恶性明显,应当依法承担刑事责任。此外,胡胜利律师呼吁,邻里之间应秉持互谅互让的原则,理性处理矛盾纠纷,共同维护和谐的邻里关系,避免类似悲剧再度发生。
来源:新黄河 记者:谭登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