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美国纽约皇后区3岁华裔男童陈昆塔(Quintus Chen)被撞身亡案历经近两年审理后,在纽约州高等法院宣判。据报道,由12人组成的陪审团裁定,22岁的肇事司机凯文·戈麦斯面临的四项重罪指控全部不成立。全免的四项重罪包括:二级过失杀人罪、刑事过失杀人罪、肇事逃逸致死罪、二级攻击罪。
图为被撞身亡的男童陈昆塔
戈麦斯最终仅被判犯有“第二级鲁莽危险行为”(一项A级轻罪),以及鲁莽驾驶、无照驾驶、车辆未注册、车窗贴膜过暗、违规停车等多项交通违规。根据纽约州法律,A级轻罪最高仅判处一年监禁、三年缓刑或社区服务等处分。这意味着戈麦斯已确定免于长期监禁,有可能无需入狱,只需面临驾驶方面的限制与社区监督。
男童母亲:
车在拖行碾压,怎么可能无罪?
这一判决结果令男童家人无法接受。男童母亲陈凯伦(Karen Chen)在法庭外情绪激动地表示,这一判决“对我们一家极不公平,是一大冤案”。
陈凯伦在受访时表示,案发当天的监控画面显示,“车辆撞上孩子后仍有拖行甚至辗压的动作,我丈夫(吉米·陈)当场伸手去救孩子,也被车撞伤。”她表示,自己和丈夫至今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创伤。她质问道:“怎么可能说这个人无罪?”
陈凯伦表示,她已向检方询问上诉可能,但得到的答复是,此案经陪审团一致裁定无罪,根据美国法律一事不再审原则,检方不得就同一罪行再上诉或重审。他们目前正考虑寻求社区和受害者倡议团体的帮助。
辩护律师:
男童父亲“没能控制住”孩子
在为期两周的审判中,控辩双方的交锋激烈。
皇后区地方检察官办公室指控肇事司机戈麦斯存在严重疏忽。首先,戈麦斯的车辆贴膜严重违法。检察官称其挡风玻璃透光率仅11%,驾驶座侧窗透光率低至0%。而纽约州法定标准为70%。检察官瑞安·利恰德洛称,受害男童的“头部和肩膀都在引擎盖上方,清晰可见”,但戈麦斯“还是加速了”,并且有鲁莽驾驶的前科。
图为事发监控视频截图
辩护律师托德·格林伯格承认戈麦斯没看见孩子,但他抛出了一个论点,“这起案件不是因为车窗贴膜看不见,而是因为他(戈麦斯)当时正作为一名理性的驾驶员在操作,所以没有看见。”
格林伯格辩称,戈麦斯当时是一名“合理且有能力的驾驶员”,他正全神贯注地(向左)观察繁忙的车流,准备并线。而孩子“恰好在那个时刻”从汽车右前方“溜达”到了路上,处于其“视野之外”。
格林伯格在法庭上称,如果有人应受指责,那应该是男童的父亲吉米·陈,因为他“没能控制住”孩子。辩方还强调,一名调查员的初步报告曾将事故列为“行人失误”。
在审判期间,受害者的父亲吉米·陈出庭作证,辨认了他儿子的照片和视频。
网友讽刺:
“美国法律就是对汽车友好”
最终,陪审团采纳了辩方的说法,裁定戈麦斯在“撞击瞬间”不构成“过失杀人”的重罪。更令外界,尤其是当地华人社区困惑的是,“肇事逃逸致死”的重罪指控为何也不成立?
有法律评论指出,辩方将“撞击”和“逃逸”在法律上进行切割。检方必须证明戈麦斯“知道或理应知道”他撞倒了人并导致了死亡,而他却依然选择逃离。辩方显然成功地让陪审团相信,戈麦斯可能确实“不知道”自己撞了什么。
对于这一判决,许多网友表示无法理解,讽刺道:“美国的法律就是对汽车友好。”
据悉,被告戈麦斯定于12月10日接受轻罪判决。
案件回顾:
2023年11月29日晚,年仅3岁半的陈昆塔由父亲吉米·陈陪伴,正在纽约法拉盛大学点大道近41大道路口穿行。当时报道显示,肇事司机戈麦斯(时年20岁)正驾驶车辆从一个“禁止停车区”或“非法停车位”驶出。
图为案发地点附近
报道称,戈麦斯“停车前就撞倒了男孩”,车辆的左前轮和驾驶侧轮胎碾压了孩子。时任纽约州议员金兑锡透露,孩子父亲吉米·陈“看到那辆车离开……甚至试图告诉司机那里有个孩子,他当时在大喊”。
另有报道称,吉米·陈在救子时“也被车撞伤”。当地警方称,戈麦斯在撞人后并未停车,而是“驾车逃逸”。肇事车辆在四个街区外被找到。重伤的男孩被送往附近医院,但很快被宣布死亡。
红星新闻记者 邓纾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