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国家部委工作人员张某某,与外国女官员生下私生子!详情披露
今日(9月4日),国家安全部以《间谍的“诈骗”公式》披露了间谍的诈骗手法。
张某某,原国家某部委工作人员,在外派某国常驻期间结识了主动与其攀谈的该国外交部人员。对方不仅想方设法帮其提高外语翻译水平,还主动解决张某某在工作生活中的困难。随着张某某逐渐对其产生依赖和感激,双方也从公务联系转为了私下交往,直到对方提出可支付高额报酬,要求张某某提供情报。
张某某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图片来自网络,与内文无关)
张某某在明知对方系该国情报人员的情况下,仍与对方保持往来。此后数年间,张某某无视国家利益和工作纪律,为该国政府充当间谍,甚至与该国政府女性官员发展成情人,生下两个私生子,彻底被境外间谍情报机关掌控。
后因害怕东窗事发,张某某决定辞职,并从单位电脑上搜集了大量文件资料,准备非法携带至国外。
后经国家安全机关查明,张某某私存5200份文件资料,其中标注绝密级的59份、机密级848份、秘密级541份。2019年2月,张某某因间谍罪、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国家安全机关提示
境外间谍情报机关人员为窃取我国家秘密、危害我国家安全,往往无所不用其极,将目标人员拉入精心编织的罪恶之网。广大人民群众要擦亮双眼,抵制诱惑,打消不切实际的幻想,珍惜当下美好的生活,厘清红线底线,切实增强反间防谍的意识和素养,绝不能成为境外间谍危害我国家安全的牺牲品。
如发现可疑情况,可通过12339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电话、网络举报平台(www.12339.gov.cn)、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举报受理渠道或直接向当地国家安全机关进行举报。

延伸阅读
公职人员遭境外间谍色诱拍下私密照 回国后多次泄密
记者从国家安全部了解到,近年来,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对我开展渗透窃密活动愈发活跃,他们将我公职人员作为重点围猎的目标,精心布局,因人下套。个别公职人员因立场信念缺失、纪律观念弱化、规矩意识松懈等原因,引发失泄密恶果,既折损个人前程,更对国家安全和利益造成危害。
密防弛懈,亲属勾连的泄密暗流
张某大学毕业入职某基层单位,凭工作实绩28岁晋升部门副职,是当时最年轻的中层干部。仕途顺遂中,张某保密意识渐趋松弛,工作与保密纪律双重失守。某次会议领取3份涉密文件后,张某未依规送回单位妥善保管,竟将密件带回家中。回家后,张某在与亲属李某交谈时,擅自披露文件内容并允许其浏览,李某趁机偷拍并将密件信息传输至境外,造成恶劣影响。经查,李某受境外间谍情报机关指使,长期蛰伏伺机窃取我涉密文件,最终李某以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张某受党纪处分、被调离岗位。
张某曾是当时单位最年轻的中层干部 资料图
赌债噬志,利益驱动的窃密交易
某市直机关干部侯某,在某届足球世界杯期间,以消遣心态涉足网络博彩,但贪念作祟,由小额投注滑向巨资豪赌,最终债台高筑,积蓄尽失。为填补赌债窟窿,竟将黑手伸向工作接触的涉密文件,主动联络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利用职务便利多次偷拍涉密资料并传至境外,非法牟利7万余元。最终,侯某以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侯某涉足网络博彩 资料图

色诱钳制,胁迫下的叛国迷途
某省直机关工作人员李某,因工作需要,赴境外参加短期培训。期间,李某禁不住境外间谍情报机关人员的美色诱惑,陷入其精心设计的“温柔陷阱”。事后,境外间谍情报机关以李某私密照片为要挟,胁迫其加入境外间谍组织,李某迫于无奈履行了参谍手续。回国后,李某抱有侥幸心理,并未向组织汇报自己被胁迫参加境外间谍组织的事情,更是在后续工作中多次将工作文件转交给境外间谍情报机关。最终,李某以间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李某陷入境外间谍精心设计的“温柔陷阱” 资料图
国家安全机关提示
从上述案件不难看出,失泄密事件往往藏匿于工作生活的细枝末节,如果理想信念不够坚定、纪律规矩意识不强,很可能被干扰、受影响、遭裹挟,最终陷入境外间谍情报机关设计的犯罪深渊。广大公民特别是公职人员要心有所畏、行有所止,始终绷紧保密之弦,用实际行动守护国家安全。
——亲情有度。广大公民特别是公职人员要严守保密纪律规矩,非涉密场所不谈论涉密事项,遵循“亲属不透露,亲友不接触”的铁则,警惕“亲情牌”背后的境外渗透,同时强化家庭保密教育提醒,督促家人自觉树立保密观念、遵守保密要求,敏感事项不打听、不议论、不外传。
——癖习无染。广大公民特别是公职人员应培养健康良好的兴趣爱好,牢固树立正确的金钱观和价值观,始终保持清醒头脑,自觉抵御不良诱惑,坚决摒弃“以密谋财”的错误观念,深刻认识到任何对涉密信息的牟利企图,都将付出沉重代价,既断送个人前程,更会损害国家利益。
——回头是岸。如一时行差踏错,应及时悬崖勒马。如发现自己在境外遭遇拉拢策反、胁迫诱骗,应保持冷静,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及时举报反映,积极寻求派驻单位或驻外机构的保护和帮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在境外受胁迫或者受诱骗参加间谍组织、敌对组织,从事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及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机构如实说明情况,或者入境后直接或者通过所在单位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如实说明情况,并有悔改表现的,可以不予追究。
广大公民应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如发现可疑线索请及时通过12339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电话、网络举报平台、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举报受理渠道或直接向当地国家安全机关进行举报,共同汇聚起维护国家安全的钢铁长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