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谢喜卓)11月6日,湖南省人民医院一副院长,与该院一名眼科副主任的不正当男女关系被曝光。11月7日,有专业律师分析,不雅视频的传播者或将构成侵权并承担法律责任。
11月6日下午,据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公开通报,经核查,网传湖南省人民医院祖某某、曾某生活作风问题,情况基本属实。目前,已对涉事人员暂停职务进行调查,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公开资料显示,彼时,祖某某任湖南省人民医院副院长,曾某则是该院眼科副主任。随着二人的不正当关系被曝光,同时也有不少人好奇,相关的不雅视频是怎么传出来的?拍摄者、传播者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
涉事的两人
对此,江苏苏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明明表示,虽然前述二人的行为不道德,但是如果相关视频是由他人偷拍并故意对外传播,则可能构成民事侵权行为,视频拍摄者或传播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张明明律师告诉现代快报记者,公民个人信息包含公民个人隐私,不雅视频属于当事人隐私,也属于个人信息。他说:“如果在互联网上广泛扩散他人的不雅视频,严重影响当事人生活、学习、工作,甚至造成更加严重的后果,视频传播者将要承担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3条之一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032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033条也明确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视频拍摄者如果涉嫌民事侵权行为,需要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张明明律师表示,如果该视频是无意间被记录下来,仅被用于向纪检部门举报该二人的不当行为,并未对外公开传播,则不构成侵权。
对于该二人的不雅视频,有人认为传播者涉嫌犯传播淫秽物品罪。对此,北京市中闻(南京)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律师张浩森认为,相关视频之所以被大量传播,不仅仅只是因为其属于淫秽视频,有很大程度是因为二人的特殊身份,所以只能说传播者有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至于是否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关键在于对视频性质的认定以及传播行为是否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
“如果视频被相关部门认定为淫秽物品,且传播者的传播行为符合情节严重的标准,那么就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张浩森告诉现代快报记者,反之则不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可能仅涉及民事侵权或受到行政处罚,具体认定还需要警方根据事实去判断。
延伸阅读
副院长被指出轨女主任医师 在值班室发生关系视频流出
近日,有网友反映,湖南省人民医院一位男性副院长与该院某门诊科室女性副主任存在不正当关系,质疑存在权色交易,并有疑似工作时间在值班室发生关系的不雅视频流出,引发关注。
图为湖南省人民医院
不雅视频——
三甲医院副院长和科室副主任有不正当关系?
监控视频时间显示为2025年8月18日(周一)下午3时许。视频中沙发上铺着“一次性手术中单”(多用于手术室、换药室),旁边有办公桌,事发地点疑似医院值班室,出现一男一女不雅画面。网贴发布时间为2025年10月中旬。
视频中沙发上铺着“一次性手术中单”
网友称,涉事男子为湖南省人民医院副院长,女子为该院某门诊科室的副主任。两人存在不正当关系,质疑存在权色交易。
湖南省人民医院官网显示,该副院长系主任医师、教授、博导及博士后合作导师,现任该院副院长,并在门诊科室接诊。
涉事女子系某门诊科室副主任,博士,主任医师,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均已停诊——
女子所在科室:她未来很长时间不会有接诊号
男子所在科室:他3周前停诊,未接到复诊通知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分别于10月21日、10月29日、11月6日,通过湖南省人民医院预约挂号小程序查询,发现传闻中的两人,近期均无专家接诊号源。
两人均无号源
其中,10月29日,多名同科室、不同科室的主任医师,均有接诊排期,可以预约到的最迟号源为11月4日前后。
对此,该院一门诊科室的工作人员说,这名副主任已暂时取消了门诊接诊,“可能未来很长时间都不会有她的接诊号了。”
该院另一门诊科室的工作人员表示,副院长暂时没有开诊,他们也在等医院通知,“大概三个星期前停诊的,停诊原因不清楚,需要等医院通知。”
关于传闻事宜,门诊科室的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随即挂断电话。
相关方回应——
涉事副院长未回应传闻,挂断电话
医院:有专门部门在调查处置
10月29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到涉事副院长,对方得知询问传闻事宜,随即挂断电话。
同日,记者联系到湖南省人民医院投诉中心,工作人员说,已经关注到此事,“我们院办正在调查、处理此事,我们有专门的部门在处理。”
医院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此事医院还在调查中,具体进展建议联系医院党委宣传部。
医院党委宣传部工作人员表示,建议等待进一步的调查结果,具体参与调查的部门不便透露,“后续调查结果会有的。”
律师说法——
传播他人不雅视频可能涉及民事、行政、刑事侵权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涉案传播他人不雅视频,属于违法行为,需要承担多方面责任。民事责任方面,传播不雅视频的行为侵犯了涉事两人的隐私权,受害人有权请求传播者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行政责任方面,涉嫌传播淫秽信息,将面临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事责任方面,如果传播者以牟利为目的,涉嫌以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如果传播者并非以牟利为目的,则涉嫌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此外,如果传播的视频能够识别公民真实身份,且行为人出于报复、炫耀等目的,未经被害人同意传播,还可能构成侮辱罪,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若存在权色交易等问题,将面临纪律、行政、刑事处罚
赵良善表示,如果视频中涉及的权色交易线索属实,对于党员干部来说,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条规定,搞权色交易或者给予财物搞钱色交易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在行政处分方面,可能会受到撤职、开除等处分。此外,如果权色交易涉及受贿、行贿等犯罪行为,还可能根据《刑法》相关规定,构成受贿罪、行贿罪等,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
赵良善介绍,对于涉事的医院工作人员,医院可根据其内部规章制度进行处理。从民事角度看,这种行为可能违反了劳动者的职业道德和忠诚义务,涉嫌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医院有权解除与他们的劳动合同。另外,如上所述,如果两人是党员,还可能受到党的纪律处分。例如,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