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被解聘后带走162万元公共收益……

来源:CCTV今日说法
“主要是对他们的服务不满,就是因为不好,不管是卫生或者其他的管理方面,都不怎么行。”
引发众怒的物业
2022年5月,江苏省昆山市某小区内,一群业主围在小区大门口质疑物业服务不到位,随后与保安发生了冲突。
小区业主反映,自2017年12月该物业公司接手小区以来,楼道清洁不到位、公共设施损坏无人维修、停车混乱堵塞通道等问题持续不断。业主们称,他们多次与物业公司交涉,物业不仅不积极整改,还态度蛮横。
小区业主吐槽物业公司
当地物业服务管理指导中心的负责人表示,除了开发商和物业公司的问题外,该小区始终未能成立业主委员会,导致小区管理由物业公司主导,业主权益无人维护。2022年12月,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代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当地物业服务管理指导中心的负责人介绍相关情况
物管会成立后,召开业主大会,表决通过了解聘原物业公司并选聘新物业公司的决议。2023年4月,新物业公司进驻小区。
百万收益成谜

经新物业公司盘点,小区内损坏的灯泡有3000多个,缺少灭火器达800多个。除此之外,大厅石膏线脱落、门禁系统瘫痪等问题亟待解决。但新物业公司负责人发现,原物业公司不仅带走了业主清册、电梯维保记录等有关小区的全部资料,还带走了约162万元的小区公共收益。
小区新物业公司发现进场以后什么东西都没有
没有资金,小区的改造升级很难进行,新物业公司决定先垫资70多万元解决眼下困境。随后,经小区业主投票同意,物管会代表全体业主,将原物业公司起诉至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要求返还公共收益162万元。
原物业公司表示,虽认可物管会提出的金额,但应扣除其在服务期间垫付的60多万元工程款,以及按照合同约定的公共收益中30%的管理成本。
法院表示,原物业公司提供的账目明细中仅列明了维修项目的支出金额,并无合同、发票等证据支持。同时,物管会认为,该物业公司管理成本未达30%。
物管会代表全体业主,将原物业公司起诉至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从“糊涂账”到“明白钱”
为尽快厘清账目,法官带领物管会成员、业主以及原物业公司代表来到小区现场共同对账。双方对绿化围栏、消防设施等项目费用逐一核算。最终,确认原物业公司实际垫付成本为43万元左右,与其先前要求返还的60多万元存在差距。
图为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受访
经协商,原物业公司同意按43万元计算垫付的维修资金,也将原来要求的公共收益中30%的管理成本降到15%。物管会征求小区业主同意后,对此金额表示认可。2025年1月6日,双方正式签订调解协议,约定由原小区物业公司返还公共收益共计100余万元。

如今,新物业公司以楼栋为单位实行24小时管家式服务,每天早上安排保安定时定点搬移乱停的电瓶车,业主们最关心的停车问题得到了解决,小区环境有了很大改善。
普法时间
图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席志国(视频截图)
Q:
如果广大业主有共同的管理诉求,除了参选业委会和物管会成员之外,还有哪些合法途径可以监督物业的服务工作呢?
A:
小区的管理实际上主要依赖于业主自治,所以业主本身参与度的高低,会影响这个小区的管理和治理。业主在参与治理的过程中,首先要进行日常的防微杜渐,发现本小区有任何问题,及时向物业公司进行反映。物业公司跟业主之间的冲突,有时候就是因为某些业主不配合物业公司的管理,甚至拒绝交物业服务费,导致物业公司经营陷入困境,这些情形都会导致关系的恶化。如果产生了纠纷,通过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张进行调解。如果调解达不成,各地都有当地的政府热线,房地产主管部门对物业监督管理也是非常全面的,所以也可以通过当地的政府服务热线去进行投诉等等。
案件来源 |《今日说法》节目《未公开的账目》
记者 | 李思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