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小区将50多户业主告上法庭, “这也要修,那也要修,没钱怎么办?!”
一边是小区维修迫在眉睫,一边是业主迟迟不肯续缴专项维修资金,上海普陀一小区业委会将50多户业主告上法庭。
上海一小区将50多户业主告上法庭
普陀区玉城宝都广场小区业委会主任沈建初没有想到,上任后碰到的第一件“大事”就是把9号楼50多户业主告上了法庭。这些业主迟迟不肯续缴专项维修资金,导致小区各种公共设施维修停滞。
小区里的3部电梯中1部坏了
“有一个装饰性的屋顶,年久失修被台风吹下来一片,大家都觉得很危险,但拆下来要十几万,没钱;3部电梯,1部坏了,停摆,没钱。”
沈建初说,这样要修,那样要修,但维修资金用得见底了,怎么办?这就触动业委会加快催讨资金的步伐。
其实,早在2019年10月,这个小区专项维修资金已低于首期筹集金额的30%,按照《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和普陀区出台的续筹标准,玉城宝都广场小区召开业主大会,通过了筹集方案。但没想到,170户业主中,竟有50多户不愿意缴纳,涉及金额70多万元。

专项维修资金筹集方案
上海正源律师事务所郑志民律师至今记得刚接手时的窘迫——沟通工作太难了,“打电话不接,发短信不回,有时候电话打通了,一听是谁马上掐掉了”。
专项维修资金是房屋的“养老钱”,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每位业主应当及时履行缴纳义务。
未建立首期专项维修资金或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筹集金额百分之三十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相关规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的决定,及时补建或者再次筹集专项维修资金。
业主经催告后仍不交纳专项维修资金的,经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
于是,在交款通知发出4年后,2024年7月,业委会状告小区两位业主一案在普陀法院开庭审理。这两人在9号楼拥有6套房产,却欠缴维修资金87680.3元。该案调解成功,被告当场同意补缴资金。这次示范性的判决,推动了部分业主开始主动履行,但仍有20多户拒绝补缴。

承办案件的黄法官和王法官开启了“苦口婆心”的沟通。历经2个多月,两位法官已记不清打了多少个沟通电话。终于在最近,9号楼全部248万再筹维修资金收齐了。
上海沙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经理张静介绍,新筹集的维修资金已经有了第一笔支出——为消除大楼安全隐患,经过业委会批准,从1楼到32楼的每楼电梯厅安装了一个监控,花费将近四万。
电梯厅安装监控
随着房龄增长,维修支出增多,首笔专项维修资金也会逐渐耗尽,今后,越来越多小区会面临续筹难题。在郑志民律师看来,解决这类问题在于多头并进:“光靠某一个部门来问业主缴纳,恐怕不是那么容易。法院重视,房办、居委会、再到物业、业委会,多种力量的汇合才起到这样一个最终的结果。”
(来源:新闻晨报微信公众号)